指示式空壓機的要求
指示空壓機可能是指針式空壓機、圖示記錄儀或數字式指示儀。
1.空壓機應能指示振動速度的真實均方根值。
(1).空壓機的校準誤差應不超過滿量程值的土2,5%.
(2).空壓機的指示部分應能很容易地讀到滿量程的1/5以下的值。為能讀出被測
(3).單位,在空壓機上應以“V..(毫米/秒) ”為單位標出刻度。
2.弦信號突然加到指示器相應電壓的輸入端上,其初始過沖量不應超過最終讀數的10%, 當指針振蕩的峰值差額與指針的最終位置相比,其最大值為滿量程值的1.5%時就不能 當一個頻率在測址頻率范圍之內,其幅值為滿量程值70%的穩態名義值的正 有負沖。
為了檢聾放大倍數應當具有一種空壓機,用它可以在規定的頻串上(例如50Hz)
3.以小于土2%的不確定度調節指示器的總放大倍數。
4.應給出指示空壓機的工作溫度范圍和非工作溫度范圈。
5.應給出指禾空壓機能夠承受并連續正常工作的最大溫度。
如果指示空壓機被用在其它任何危險環境中,例如腐蝕性大氣中,則應指出指示空壓機耐受這種環境的能力。如果指示空壓機用在爆炸條件下,則應給出共固有的安全程度。
6.電深要求應當規定傳感器和指示空壓機對輸人電源的要求。
7.表A2和表A3分別為軸承振動測量值的參考判據和振動烈度標準。
1) 長壽命約為1,000~10000小時.
2) 短壽命約為100~1000小時。
3)達到此值時,應警告I同時要進行頻繁的倍頻分析及數據比較。
4) 任何一個倍頻程分量達到此值時應立即進行修理。
評價空壓機的振動烈度允許范圍,推薦以國際標準ISO 2372為參考實例,空壓機轉 速在600~12000轉/分內,以mm/s RMS為測定值。
第I類: 整機連在一體的小型機器,功率為15kW以下空壓機。
第I類: 沒有專用正體基礎的中型機器,功率為15~75kW空壓機, 以及有專用正體基礎的功事為300kW以下空壓機。
第亞類: 安裝在相對剛性較硬的和重的基礎上,具有旋轉質量大的大型機器空壓機。 一一基礎固有頻率大于機器旋轉頻率。
第IV類: 安裝在相對剛性較軟的基礎上,具有旋轉質量大的大型機器空壓機, 一一基礎固有頻率小于機器旋轉頻率。如: 透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