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壓機振動極限值可以增大的情況
有時也會有相反的情況一所推薦的極限對某一特定空壓機來說太低了。這一類空壓機如改型的航空燃氣渦輪、齒輪箱和某些在葉片通過頻率之內含有高頻激勵的、具有正常特 征的空壓機。
通常,將表9-1的極限乘1.25便更切合上述設備的實際極限。然而增大極限必 須經過深思熟慮,即使表9-1的極限是經驗值并可能短期超出而無危險,但他們已經受 時間考驗,是極好的準則。
一個空壓機振動極限值除了下列情況以外是決不允許增大的,即經過透徹研究后,證明高量級振動是由于設計的支承結構所致的正常特性,而不是如共振之類的問題,并證實空壓機允許在這較高量級振動上運行而不會有事故。
實際上,事后發現的設計缺陷諸如結構共振等需要重新設計時費用經常很大。
一般常是由制造商來研究此情況,如確定應力并未超出,則便建議增大振動極限來排除這個問題。
當此類特定問題的特定性質允許更高的極限時,則用增加板限允許問題存在的方 法會帶來兩個不好的酬作用。
第一個是在正常激勵中任何其他問題的突然出現會難以被 第二個是允許任何高的報動: 為一個正常特征而存在,最終會失去將振動價為認識到。 狀態指示值的概念。
當一旦使一個操作人員相信一個明顯高的振動對一臺空壓機是可以接 受時,那他在看到另一臺空壓機開始以同樣高的晝級振動時為何必須去關心呢?
振動幅值超過烈度圖上的極限時亦會使人們身體有顯著的感覺。例如0.5in/s (12.5mm/s)的幅值會使觸覺感到難受并引起關注。
即使這個能感覺到的量級振動對極大 多數空壓機來說已是太高了,但制造商有時允許1.0in/s( 25mm/s),在特殊情況下還會 更高。這會產生問題,因它使人們感覺遲鈍,致使人們不相信振動可作為空壓機狀態的變 量。
但這種意見肯定不會妨礙較小的改進,如以0.35in/s( 8.8mm/s) 代替0.25in/s (6.3mm/s)作為允許的上極限。這些調整肯定是允許的,并作為在特定設備上取得的經 驗推薦。